前期,江蘇無錫檢驗檢疫局查獲一臺無認證證書的二氧化碳自動滅火器。此滅火器為無錫一家外資企業從韓國進口,報檢時提供的CCC證書覆蓋范圍僅有紅外火焰探測器。經無錫局現場查驗及后續調查,該二氧化碳滅火器沒有取得我國強制性認證(即“CCC認證”)證書,因此依法對其實施了退運處理。這是今年9月起部分消防產品納入強制認證范圍后江蘇口岸首次查處此類案例。
質檢總局、公安部、認監委于2014年發布了12號聯合公告(《關于部分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公告》),將一批火災報警、火災防護、滅火設備等消防產品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,其中包括本案中的氣體滅火器。依據該公告,自今年9月1日起,我國對上述新納入目錄內的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(簡稱CCC認證),目錄內產品未經認證不得擅自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者在其他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。
在此,無錫檢驗檢疫局提醒外貿企業和有進口消防產品需求的單位,在訂購進口消防產品之前,應注意對照CCC認證產品目錄,對目錄內消防產品一定要求供應商取得CCC認證證書。